太陽花學運國賠二審周倪安盼警未來值勤收斂
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臺北27日電)太陽花學運群眾行政院前靜坐認為遭暴力驅離請求國賠,二審今判北巿警局賠近新臺幣141萬元。獲賠20萬元的前立委周倪安說「聊勝於無」非常微薄,

GK娛樂城

盼使員警未來值勤收斂一點。周倪安聆判後,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,她個人部分,一審及二審都是判獲賠20萬元,但事件發生至今,

DB多寶試玩

最後只是用國賠的方式,卻沒有追究施暴的員警或下指令的警官相關行政責任並做出懲處,部分人員還升官。周倪安指出,二審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的意義,希望使員警在未來值勤時,會收斂一點;其實當天受害的群眾及學生,內心還是很受傷、非常難過並沒有辦法平復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宣判後發布新聞稿指出,「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」在今年三月即將滿8週年,第1線下手施暴員警全部「查無此人」,沒有任何人被刑事或行政究責,此時訴諸國家機關賠償,已是究責路上最卑微請求。新聞稿指出,當事人們所在意的,從來不是國家賠償金額多少,而是在大規模國家暴力事件過去之後,國家的過錯是否能夠被承認,也衷心期盼,本件訴訟結果,

娛樂城

能成為國家公權力的警惕,未來沒有人再因為上街陳抗而受傷。全案緣於,民眾周榮宗、前立委周倪安等30人於民國106年間提起國賠訴訟,控告對象為臺北巿政府及臺北巿警察局,訴訟期間有人撤回訴訟,其中周榮宗死亡,訴訟由妻子及子女共5人承接,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時共計29名原告。一審於108年10月底宣判,認定周榮宗、周倪安、黃貴蘭等10名原告,於事發當時在場且因員警執勤過當而受傷,除身體疼痛、對國家機關的失望而受有精神上痛苦,請求財物損失及賠償慰撫金,

線上投注

為有理由,判臺北巿警局應賠10人共111萬1570元,其餘原告主張因證據不足,遭駁回而無法獲賠;臺北巿政府非賠償義務機關,不必賠。原告不服判決、也不服北巿府不必賠提起上訴;臺北巿警局則不服要賠10人,提起上訴,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受理,

運彩場中

今天宣判。二審認定,臺北市警局應賠償15名受傷民眾共計140萬8169元,扣除一審所判決賠償的111萬1570元外,

娛樂城有哪些

北市警局應再賠償29萬6599元。北市警局、北市府不得上訴;黃貴蘭等如上訴利益逾150萬元得上訴。(編輯:方沛清)1110127延伸閱讀太陽花學運二審判賠近141萬 北市警局遺憾和尊重

文章源自於中央社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