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價合約的背後馬林魚老闆Loria不能說的秘密是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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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觀眾!13年3.25億美元! 美東時間本週三上午,馬林魚球團和Giancarlo Stanton召開記者會宣布簽約,主要合約條件如下: 13年 3.25億美元(折合新臺幣約100億元) 完整的拒絕交易條款(full no-trade clause) 逃脫條款(opt-out clause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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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合約滿六年後,Stanton可以選擇跳脫合約成為自由球員)   北美運動史上最大合約就此正式宣告誕生。當然,這份破紀錄的合約竟然是出自北美四大職業運動最小氣老闆之手,的確充滿違和感和不真實感…… Loria:老子連瑞士樂司銀行的本票都拿出來了,張尤金你可以隨便找一個有財經常識的人驗一下,酸個屁啊! 哈!不好意思哦,平常酸西打摳酸習慣了,不婊他一下還真難有寫文的fu。不過接下來不是要「婊」,而是要「表揚」一下fangraphs,看看這篇兩個月前的分析,竟然已經預測合約價碼為12年3億美元,與現在的final版13年3.25億美元相差無幾,平均每年都是2500萬美元!所以,你怎能不愛fangraphs呢? 回到正題,在破紀錄合約的激情之後,問題來了。網友普遍的兩個疑問是: 1. 對馬林魚球團來說,這份合約的風險會不會太高? 2. 以老闆Jeffrey Loria或球團的財務狀況,能負擔得起這份天價合約嗎?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吧!風險。 一份長達13年的天價保證合約必然存在高風險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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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是對於動過膝蓋手術、而且兩個月前(9/11)被觸身球打臉後就從未在正式比賽上場打過任何一球的Stanton來說,更是存在不確定性,遑論這份合約簽到他37歲,很難想像他在合約後期仍然會有足夠的貢獻度。 不過這麼說吧!在市場激烈競爭的情況下,大咖球星取得溢價報酬已經是常態。剛滿25歲的Stanton兩年後就取得自由球員資格,不管是先一步被馬林魚交易到別隊也好、或是兩年後投入自由球員市場也好,屆時他要拿到一張8到10年、平均年薪超過3000萬美元的肥約,恐怕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。我們來看一下目前存續中、金額總值前五大的合約,除了Stanton外,第2到5名分別是: 第二名  Alex Rodriguez:  10年2.75億美元 (2008-2017) 第三名  Miguel Cabrera:    8年2.48億美元 (2016-2023) 第四名  Robinson Cano:  10年2.4億美元 (2014-2023) 第四名  Albert Pujols:      10年2.4億美元 (2012-2021) 注意到了嗎?上述這4份合約都是簽在他們31至33歲生涯顛峰、即將轉下坡的年紀,而且合約走完都超過40歲了;反觀Stanton簽約時剛滿25歲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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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年合約到期時也不過37歲,再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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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較於擔任一壘手或指定打擊的Miguel Cabrera和Albert Pujols,Stanton今年還是個plus-7 DRS(defensive runs saved)的外野手,在守備端能貢獻更多價值。 所以相較於上述其他同等級的大合約,馬林魚球團已經算是簽得聰明了。再套一句ESPN球評的說法,球評甚至認為這份合約算是折價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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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Stanton在自由球員市場有機會拿到一張平均年薪3500萬美元的合約。這樣的說法可信度高不高?我相信我們應該可以在幾年後Mike Trout的下一份合約中找到答案。 至於許多網友認為「拒絕交易條款」和「逃脫條款」,會讓馬林魚吃大虧。張尤金要問:有這麼嚴重嗎? 先說「拒絕交易條款」吧,假設這份合約並未附帶「拒絕交易條款」,那馬林魚應該沒有動機在Stanton合約前幾年的顛峰時期就將他交易出去,但問題是,等到幾年後Stanton的表現隨年紀衰退到球團真想交易他時,屆時他恐怕也已經自動取得「10-5」資格了。換言之,Stanton在合約前半段(前六年,約30歲前)應該用不到「拒絕交易條款」,年過30之後的合約後半段又有「10-5」資格的保護,既然如此,那球團何不乾脆在合約上直接附帶完整的「拒絕交易條款」呢? 補充一下,「10-5」資格,也就是在大聯盟年資滿10年、最近5年又待在同一隊,取得這個資格者,球隊必須在經過他同意之後才能交易,這其實就等同於「拒絕交易條款」的效力。所以今天在這份合約附帶「拒絕交易條款」的實質影響,其實並沒有想像中來得大。 再來說「逃脫條款」吧!過去Alex Rodriguez和CC Sabathia都曾經動用合約中的「逃脫條款」成為自由球員、並順利爭取到下一張更大的合約。如果Stanton在六年後行使「逃脫條款」終止合約,屆時球團無法拿他去交易、也不會因此取得補償選秀權,只能眼睜睜看Stanton離隊,那豈不是血本無歸? 我的看法是:如果Stanton在未來六年的攻守表現好到讓他可以行使「逃脫條款」去自由球員市場尋求更大的合約,那表示他在這張合約的前六年是物超所值的。即便後面七年被Stanton逃脫了,但換個角度想,馬林魚若因此不必支付重金去走完合約後七年(一直到Stanton 37歲),其實也不全然是壞事。 更重要的是,Stanton為了方便球團最近幾年砸錢補強,主動提議要簽backloaded的合約,前六年1.07億美元,後七年2.18億美元。所以如果Stanton行使「逃脫條款」,那他等同放棄後面長達7年、平均3114萬美元的年薪,馬林魚也只需要支付平均1783萬美元的年薪就能享受他25至30歲的6年最精華歲月。這樣算來,backloaded的合約將使馬林魚在Stanton行使「逃脫條款」時反而佔到便宜。 綜上所述,馬林魚球團給Stanton的這張天價合約其實是有風險但不算離譜,「拒絕交易條款」的宣示意義可能大於實質意義,「逃脫條款」更是好看不好用。但要能說服馬林魚高層放棄過去的一貫政策,一口氣在天價合約上附加「拒絕交易條款」和「逃脫條款」,到底這個轉捩點在哪裡? 就我所知,馬林魚高層在本月初與Stanton陣營一開始提的offer就是12年3億美元附加「拒絕交易條款」和「逃脫條款」,也就是說,馬林魚老早就打定主意要讓Stanton「三個願望,一次滿足」,原因無他,既然要讓無意續留的Stanton點頭,馬林魚高層早就決定要提一張讓他完全無法拒絕的合約。 所以我們要討論的應該是,球團為何鐵了心、不惜一切代價要留下Stanton? "cornerstone"(重建基石)、"face of the franchise"(球隊的臉)這種眾所皆知的陳腔濫調就不用再說了,到底有沒有所謂背後真正的動機? 個人猜測,這個答案還是要回到馬林魚的財務問題上,「小市場球隊負擔得起天價合約嗎?」,張尤金的答案是「用『最大』的合約,來創造『更大』的經濟利益」。限於篇幅,這部分的分析就留待下篇文章再討論。 最後,恭喜Stanton正式成為LeBron James之後、南佛羅里達職業運動界的新一代「小皇帝」。相較於當年King James的6年1.1億美元,Stanton這張金額將近3倍、棒球史上最大合約更顯霸氣。前有「喇叭詹」,後有「肉棒史」,期待King Stanton身騎白馬(如下圖,非合成),為邁阿密再拿一座職業運動總冠軍……Stanton你最多還有13次機會喔 XD  【延伸閱讀】梭哈!10年3億美元!Stanton簽是不簽? 資料來源及圖片來源:AP;Getty Images;USA Today;Twitter;MLB.com 歡迎加入Facebook「邁阿密馬林魚臺灣應援團」! 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s/taiwanesemarlinsfanclub/) 大聯盟最新資訊請詳Facebook粉絲專頁「MLB Dugout」!,